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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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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申请使用宅基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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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4 10:47
勒流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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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回复:根据原顺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顺府办发[2001]85号)第一条固化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第2点相关规定,(1)对已改为居委会的,按照2005年12月31日止符合分户条件的人数以及每人不超过80平方米的标准(不含道路、绿化等用地,下同)进行固化。(2)对尚未改为居委会的村,按照到2008年12月31日止符合分户条件的人数以及每人不超过8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固化。
符合申请使用宅基地条件的村民,需要申请使用宅基地时,应向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国土管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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