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去年十月以后,大良沿江北路金域湾花园御林轩C座601号户主将房屋出租于本栋楼302业主做民宿之用。从此以后便长期有不同的男男女女(非小区固定住户)进去聚会或者住宿,少则十个八个,多则十多二十人,深夜里一群人在房屋内说话声、脚步声、拉凳声、物体坠落撞击地面声不绝于耳,有时甚至喧闹至凌晨5点,住户们不断向物管处投诉,物管回复说询问居委会回答无文件规定不能做民宿。我想请问相关管理部门:1、居民住宅可以做民宿吗?特别是疫情期间的人员混杂和聚集,是否存在严重的潜在危险?2、大量闲杂人员随意随时出入是否对小区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险隐患?该座楼曾发生过凶杀案,跟小区内外来人员的随意进入不无关系,而该案凶手多年后才落网。请问:两条生命的消逝难道还不能引起相关部门对于小区管理的重视吗?3、该房屋出租属于什么性质?出租屋吗(居委会是否已登记在册?有否严格按照出租屋管理规定,在门口悬挂相关牌照?楼管站是否有对出入人员进行过登记?有否对居住人员数量进行限制?)又或者仅仅是一个非法出租给外来人员聚会的场所而已?假设是一个临时外租的房屋,又有没有相关的管理规范?长期有大量不同的男男女女半夜三更聚集在一房子里扰民至清晨,这本来就是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聚在一起干什么?聚赌?传销?吸毒?只希望不要再发生什么人员伤亡事件,以免殃及我们这些无辜住户。只希望小区物管领导不要再以“已加强巡查或者管理””会跟进“此类措辞来忽悠我们这些守法住户。更希望有关政府部门按有关规定督促奥联物管履行物业管理的职责,能给我们一个尚能在深夜入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