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澳德地产在大良红岗金斗村建设了蓝山花园小区,共16栋,但是在申报小区名称时,却硬生生被自然资源局拆分为蓝山花园(1-14栋)和蓝山楼(15-16栋)两个小区。挖了一个大坑,埋下了隐患。
10年后,蓝山花园成立了业委会换了物管,而蓝山楼因为不同小区不能在物管平台投票,所以新的物管也不愿接收,蓝山楼成为孤儿楼,可是按规划局的规划图纸,(现实也是一样),蓝山楼的公用变电房,公用水箱,车位等等,一切公共设施都在蓝山花园内部,当初开发商卖房时也是告诉业主们是同一小区,业主也根本不知道蓝山楼是单独小区,一切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当年自然资源局闹分裂造成的。
现在我们业主的诉求就是:我们要统一,不要分裂,不要一边一区。我们要求蓝山楼和蓝山花园的物管能够统一收费统一管理,不要搞差异化,不要搞特殊化,希望各政府部门能够重新协调一下,帮助我们业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