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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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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提供线索举报违法占地,位置位于容桂四基西滘路9号,违法占地者为容桂供电所。2022年8月1日施行新的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擅自占用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的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完善执法监管规定,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监督力度。市民一直跟进该违法占地的处理进展,从2022年3月10日到综合执法局举报到现在,约5个月时间了,仍然没有明确的处罚结果,违法占地者仍然能安然占地出租牟利。日常普通市民违法查处速度极快,反观本案历史5个月都还没有结果,有违公平,是否违法者身份不同就有区别对待的特权。现市民有如下疑问与诉求: 1.容桂综合执法局一直坚持该案为重大违法案件,需要比较长时间去处理。比较长的时间到底为多久? 2.按照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二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什么容桂镇街的综合执法局可以不按条例去办事,国家规定的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形同虚设,是否属于久案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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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10:32
容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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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滘路9号房屋的建设情况,我办已立案查处,正在取证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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